院教〔2014〕95号
2014年12月20--21日,在我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中,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2012级建筑工程(专)1班陈彪和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11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班王思龙两位同学夹带作弊;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11级物理学1班周全峰利用手机作弊;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3级生物技术(专)1班杨帆找他人代考。以上四位同学无视考试纪律,严重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规则》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2012]63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给予陈彪、王思龙、周全峰三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杨帆同学留校察看处分。以上考生违纪科目成绩作零分处理并取消一年报考资格。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学校学风考风建设。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