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自编、参编教材审核及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5


院教[2014]87

各学院、学工部、招生就业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自编、参编教材的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和实用性,根据《教材开发和管理实施办法》(鄂二师院行[2008]64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开展2015年全校即将使用的所有自编、参编教材的审核工作,并组织开展2015年自编、参编教材的申报工作。从20152月起,凡通过学校审查的自编、参编教材方能被学校征订并作为课堂教材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自编、参编教材将一律不予使用。

一、已有自编、参编教材的审核

1.审核范围:2015年度即将使用的所有自编、参编教材。

2.审核内容:(1 出版时间。凡出版年份在2010年以前的(不含2010年)自编、参编教材,原则上不予采用,需改版后重新申报,获批后才能继续使用。(2 教材内容。所使用的教材内容上应符合我校相应(2012版、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

3.请各学院于20141130前将2015年拟选用的自编、参编教材统一报教务处审核。(审核表见附件一)

二、新建自编、参编教材的申报

2015年学校将进行自编教材立项建设,重点资助出版自编、参编教材项目610项。

立项要求:教材编写需与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内容上突出实践型、应用型特点,特别鼓励突出教学实践环节的教材,望有意向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0141130日前填写申报书报至教务处。(申报书见附件二)

以上表格需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统一提交,各需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3份。

联系人:常静  

邮箱:8807011@qq.com  

联系电话:8794352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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