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6


   院教[2014]8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3-2014学年实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学院2014届毕业生实习。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形式: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

2.内容: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评价方案》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评价方案》,分别对照其中的四个一级评价项目15个二级观测点进行全面检查。

三、学校检查安排

 

日期

时间

学院名称

1111

(星期二)

上午  900

文学院

下午  200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下午  330

会计学院

1112

(星期三)

上午  900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上午 1030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下午  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下午  330

经济管理学院

1113

(星期四)

上午  900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上午 1030

外国语学院

下午  200

体育学院

下午  330

计算机学院

1114

(星期五)

上午  900

教育科学学院

上午 1030

艺术学院

 

学校成立实习检查工作小组,随机抽查各学院相关支撑材料。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实习工作质量和学校检查情况,学校实习检查工作小组对各学院实习情况给出评价结论,通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相关指标的依据。

四、具体要求

1.学院自查应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既要对学生集中实习工作进行检查,也要对学生分散实习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要求注重对实习工作总结的反馈与利用;注重收集实习工作的相关图片与资料,尤其对有特色的、能够较好反映实习效果的图片与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存档。

2.学校实习工作检查小组检查时,各学院需提交自查工作安排(包括具体方式、内容、安排)、各专业自查结果和实习工作自评报告(分本、专科层次,分专业表述)。

3.各学院根据学校检查情况进行整改,进一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实习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