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4]56号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二师院行〔2012〕33号)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指导老师推荐,学院初审,共收到科研立项申请68项。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结果已确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共55项(含参与制立项24项;单独立项制立项31项)经审批予以立项建设,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2.本次科研立项完成周期为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到期必须参加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可报销研究经费。经费使用范围为研究该项目所购买书籍(含电子软件)、光盘、交通费、小型打印复印耗材、劳务费等。
3.其他建设及验收事宜参见《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附件1:2014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名单(参与制)
附件2:2014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名单(单独立项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