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首届微电影大赛暨2014年“创青春”楚天微电影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8


院教[2014]48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切实提高我校广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鼓励我校学生展现当代青年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学校教务处、文学院、团委、宣传部决定联合举办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届微电影大赛暨2014年“创青春”楚天微电影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青春・我的梦

二、大赛时间

20145月至9

三、组织机构

选拔赛由大赛组委会及下设办公室组成,负责此次赛事的领导、评审、协调、宣传等工作。

大赛组委会成员构成:

主任:柯美录

副主任:盛银花、夏力、刘儒国、蒋小燕、陈瑛

成员:王蔚岚、吴涛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中心,负责此次赛事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

我校各级社团组织、广大DV爱好者、各学院学生。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围绕“我的青春・我的梦”进行创作,弘扬主旋律,突出大赛主题,彰显时代特征;其中,特设竞赛单元“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微电影”选拔赛,其参选作品需围绕大学生创业的主题进行创作。

2.作品类型不限,作品存储介质为DVD机上播放光盘(720×576/625线),无拉毛、无带伤、无噪波,音频不失真、不超标。每部时长不超过30分钟,大小不超过450M

  3.作品可以是专业摄影设备、手机、DV拍摄并经剪辑合成的影片,也可以是Flash、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

  4.作品必须由参赛本人(或团队)原创,且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六、比赛程序

  1.宣传发动(5月下旬):各学院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参赛。

  2.作品创作(6月上旬至830):参赛者根据大赛主题和相关要求进行微电影创作。鼓励大学生利用暑期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以教育帮扶、文化宣传、科技支农、医疗卫生服务、自主创业等内容的微电影创作活动。

3.作品报送(61910):文学院新闻传播中心。地点:校实验中心四楼。联系人:吴涛:电话:87943199  13407166502     QQ:5400362  

4.作品评选(9109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全校新生报到后巡回展播,通过网络投票、网友点评等方式评出初选作品,再由评委会对初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并颁奖。

  5.网络展示(9月至12月):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进行网上展播。

七、征集类别:

1.纪实类(不限时长)

2.剧情类(不限时长)

3.宣教类(不限时长 含各类宣传片)

4.动画类(不限时长)

5.创意类(不限时长)

6.其他短片类 (5分钟以下)

  八、评奖办法:

1.大赛将评选出首届校微电影大赛暨2014年“创青春”楚天微电影选拔赛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

2.大赛特设竞赛单元“‘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微电影作品,除按照本次微电影大赛获奖标准颁奖外,还将按2014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九、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评审费。赛后,参赛作品将退还给作者。

  2.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联合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文学院新闻传播中心。

3.文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蔚岚:13308632252QQ:1792344311;吴涛:13407166502QQ:5400362            

  联系电话:027-87943199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届微电影大赛暨2014创青春楚天微电影选拔赛报名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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