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上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9


                                                                     院教[2013]72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及新修订的《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

1.期末考试时间:20141610日(部分通识必修课提前安排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中午12:5014:50,下午15:1017:10。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

本学期2013级部分本科生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将参加南湖片区十校联盟组织的期末联考,将于110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班级见附件1

2.通识选修课及其他考查课程的考核安排在最后一次课堂教学时间随堂进行,且均要在20131227前结束。

3.通识必修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附件2)。

4.公共体育课程的考试由体育系安排。

5同层次、同教学进度的同门公共课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请相关院(系)组织一次专题教研活动,确定出题范围、命题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命题、制卷,以及制定学生复习、备考方案等。严禁本、专科及学时学分不统一的课程共卷。

6.请各院(系)在安排专业课期末考试中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时间内,各班最后两天必须安排考试。

2)对于有学生重修的班级,在安排考试时应将正常考试课程与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错开,以免考试时间发生冲突,造成学生无法参加重修考试。

3)有重修学生的班级人数一定要将重修学生人数包含在内,避免出现试卷份数不足的现象。

4)考场严格实行单人单座。

7.请各院(系)按照所分配的教室(见附件3)安排本院(系)期末考试,然后将本院(系)期末考试安排表,以EXCEL报表形式(见附件4)报送并附打印纸质文本一份(需院(系)领导签字盖章),于20131212前交教务处,以便全校考试安排汇总。

二、笔试课程(含笔试考试课及笔试考查课)的命题、制卷

各院(系)根据本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组织期末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的要求命题。

1.命题教师在命题前应做好《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然后按《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和试卷模板格式规范命题

填写《课程考核双向细目表》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命题的份量和难易度,使命题更倾于科学合理的必要手段。教师在填写《课程考核双向细目表》时应先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考试内容,根据考试内容拟定考分分布、选择考试题型,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方可正式命题制卷。正式命题(AB卷)应以《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为标准,命题时要不断与《课程考核双向细目表》进行比对,及时调整,直至实际命题(AB卷)的各项目的题型分值与细目表中的比例相符合。

2.各院(系)须对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对试卷的难度、份量、格式及规范等严格把关,先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再送交院(系)负责人审核。

3.为避免试卷在印制过程中出现制卷、分卷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请各院(系)在填写《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及试卷卷头的适用“专业班级”栏时,务必要填写规范的专业班级名称,特别是公共课试卷一定要在试卷上将所适用的班级填写清楚。(各班级名称见附件5:《全院各班级名称一览表》)

4.请各院(系)将审查通过后的期末考试《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A卷、B卷、A卷参考答案、B卷参考答案及试卷登记表交教务处教学科。

本次期末考试确定在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试点,在试卷印制与试卷存档方式上进行部分改革:考试尝试使用《考试答题册》、即试卷中无需预留答题区域,存档尝试使用软面档案袋,试卷其他格式保持不变。其他院(系)沿用之前方式不变。

请各院(系)将试卷电子版按照试卷登记表的顺序整理好,并对试卷文件编号命名(方式为院(系)名称第一个字+两位数编号+课程名,如文学院的《中国现代文学》,文件夹命名为“文01中国现代文学”),最后整理打包交教务处教学科,上交试卷截止时间为20131211下午4点。

5.所有试卷均须以A4B4幅面纸打印,不接收手写试卷。

6.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各院(系)按规定时间到教务处领卷,在领卷时各院(系)要仔细核对试卷袋上信息与试卷是否相符,试卷数量是否正确,试卷印刷有无错、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非笔试课程(含非笔试考试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的考核

非笔试课程(含非笔试考试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须填写《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课程考核前由任课教师交到开课院(系)的教学秘书,由开课院(系)按专业课、公共课、选修课分类存档。

四、期末考试监考、巡视、阅卷、成绩管理及补考安排

1.监考与巡视

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由各院(系)按每个考场两位监考老师安排。考试巡视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成员由校领导和各院(系)负责人及教务处、学工部共同组成。课程开考前半小时,主监考教师在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上,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完后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交到院(系);全部考试结束后,请各院(系)将考试情况汇总,填写《考试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科。

2.阅卷

1)必须严格按《考试工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阅卷。

2每小题评阅时计正分或0分,然后将正分汇总后计入该大题题头的得分栏。评卷教师需在大题题头得分栏签全名,不能用盖章代替。主观类题型要给出评分细则。

3.成绩管理

1)成绩报送方式:

本学期成绩上报仍然采用网上登录,院(系)存档的方式进行。成绩网上录入及纸质成绩册生成等具体事宜,在期末考试前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纸质成绩存档:

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成绩登记册》一式两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交开课单位。

通识选修课《成绩登记册》一式三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交开课单位,一份交学生所在院(系)。

3)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通识选修课为20131230日至201416日;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为201417日至115日。

4)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网上录入成绩者,教务处将进行通报批评。因成绩未录入而影响下学期补考的责任人,除按教学事故记入教师本人档案外,再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5)考试质量分析:阅卷后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定量分析要针对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各分数段人数统计要准确无误;要从教和学两方面做好定性分析,力求深入细致,切忌简单敷衍。一方面针对本次考试情况,对考生答题的倾向性错误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对本课程的教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及意见。

4.补考安排:本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都需在下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完成补考工作。

五、考试相关材料的装订及存档

教师完成阅卷和成绩登录后,在放假前要将考试的试卷等相关档案材料整理好后交院(系)的试卷管理员存档。各院(系)在接收试卷前要对试卷等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组织检查,阅卷和相关材料的填写不符合存档要求的要严格把关,必须进行整改后通过审核方能进行装订、存档。不同类别的课程应根据以下要求进行存档:

1.笔试考试课程

第一部分为试卷封面,第二部分为《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第三部分为《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第四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五部分为《考试质量分析表》,第六部分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B卷及参考答案,第七部分为《考场情况记载表》,第八部分为学生试卷。

2.非笔试考试课程

存档材料为:第一部分为《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第二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三部分为《考试质量分析表》,第四部分为《考场情况记载表》。如有考试光盘、录音记录等,也须存档并配目录。

3.笔试考查课程

第一部分为试卷封面,第二部分为《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第三部分为《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第四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五部分为《考试质量分析表》,第六部分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B卷及参考答案,第七部分为《考场情况记载表》,第八部分为学生试卷。

4.非笔试考查课程

存档材料为:《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学生成绩登记册》。如有考试光盘、录音记录等,也须存档并配目录。

六、工作要求

1.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学习新修订的《课程考核工作规程》(院教[2013]34号),在课程考核的各环节贯彻新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2.命题前,各院(系)要召开命题教师工作会议,要求命题教师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作好命题工作,把握好试卷的份量和难度,不得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考题。

3.各院(系)要做好命题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各系(教研室)主任要把好初审关。认真对照《课程考核工作规程》中的“命题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并在已更新的《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上做好记载,对于不符合命题要求的试卷要求命题教师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

4.考试前,各院(系)要将监考安排准确地通知到每位教师,并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强调监考职责与纪律要求,杜绝监考迟到、缺席现象,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对违纪苗头要及时制止,对违纪学生要敢于管理,对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应零容忍。学校将组建巡视组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5.各院(系)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复习备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心存侥幸,使考风得到切实改善。要求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有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后交由监考教师保管。

6.教学秘书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安排、布置和完成各项工作,督促教师完成出卷、阅卷、成绩报送工作,初步审核各任课教师《成绩登记册》的填写情况,并将纸质的《成绩登记册》进行装订存档。

7.试卷电子版、纸质版,其他考试有关材料均需按要求进行归类存档。

七、下学期课表安排进程

下学期课表采用 “清华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手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排。

1.10月8前教研科已经组织各院(系)完成了对《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表》的审核,教学计划有异动的,已提前向教务处提交了异动申请。

2. 教务处根据审核后的《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表》下发开课任务书到各院(系),各院(系)按照开课任务书安排教学任务,将任课教师、上课周次、教室类型、理论课时和上机课时的分配等信息予以确定并反馈到教学科,此项工作将于1111前完成。

3. 采用 “清华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手工相结合的方式编排课表,将于2013126前下发课表初稿。

4. 各院(系)对课表初稿进行审核,需要调整的于20131211前报教务处教学科进行协商调整。

520131213教务处下发课表定稿。

八、本学期学生放寒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本学期学生放寒假时间为2014111日至214日。201421516日报到,2014217日正式上课。

 

附件120132014学年上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132014学年上学期计算机基础考试安排表

附件320132014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教室临时安排表

附件420132014学年上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5:全院各班级名称一览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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