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3[65]号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二师院行〔2012〕33号)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指导老师推荐,院(系)初审,共收到科研立项申请77项。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2012年学生科研立项结果已确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共56项(含参与制立项29项;单独立项制立项27项)经审批予以立项建设,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2.本次科研立项完成周期为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底;到期必须参加结题验收。
3.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经费实行分期投入。一经立项当即拨放40%,终期验收合格的项目可报销研究经费余额。经费使用范围为研究该项目所购买书籍(含电子软件)、光盘、交通费、小型打印复印耗材、劳务费等。
4.其他建设及验收事宜参见《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附件1:2013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名单(参与制)
附件2:2013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名单(单独立项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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