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省高校第四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选拔赛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四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院教2013[41]号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迎接湖北省高校第四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3年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及展示系列活动的通知》(院教[2013]10号)相关安排,特举办湖北省高校第四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选拔赛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四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并将各院(系)初赛资料册交教务处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初赛成册资料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及展示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院(系)于
(1)竞赛照片若干及院(系)竞赛简讯一篇;
(2)院(系)获1~3等奖的选手的PPT、教案、说课稿、参赛的教学反思各一篇;
(3)院(系)获1~3等奖的选手指导教师的指导教学反思各一篇。
二、校级竞赛分组
(1)竞赛分组。竞赛分本科组和专科组2个组别分别进行。
(2)参赛资格。参赛学生应为我校师范专业(或方向)本科3/4年级学生、专科2/3年级学生。
二、校级名额分配
各院(系)进行初赛后可选送2名本科师范生参加本科组竞赛;1名师范专科生参加专科组竞赛。
三、校级竞赛形式
学校决赛总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根据三项成绩总和进行排名。
(1)授课教案(满分20分,含一定比例选手亲手书写内容)。除艺术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参赛选手外,其他专业皆要求教案授课对象为高中生。
(2)即席演讲(限时3分钟)。由选手当场抽取演讲题目,选手即席演讲,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评分(满分20分)。演讲完毕后随即开始模拟授课。
(3)模拟授课(20分钟,含一定比例粉笔字板书)。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评分(满分60分)。
四、校级竞赛程序
(1)竞赛报名:各院(系)于
(2)竞赛抽签:参赛选手于
(3)竞赛时间、地点:竞赛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4)竞赛检录:参赛选手到竞赛检录处检录。正式比赛场地设置检录室、准备室和竞赛室,学生到检录室检录后候赛。
(5)演讲抽题:选手按抽签顺序从检录室进入准备室抽取演讲题目,做演讲前准备。
(6)即席演讲:选手进入竞赛室,演讲限时3分钟。
(7)正式授课:演讲完毕随即开始正式授课,授课时间20分钟。
五、评审标准
评委专家组根据“竞赛评分标准”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见附件2。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立个人奖,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个人奖按本、专科组分类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和优异奖若干名。
附件1 竞赛报名表
附件2 竞赛评分标准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