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教[2012]47号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工作,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教务处、校团委研究决定对2012年大学生(本科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学分认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学生
二、认定内容
本次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指每学年以各级团学组织以及个人为主组织开展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政策宣讲、法律普及、环境保护、支教扫盲、科技下乡、文艺下乡、企业帮扶等志愿服务类;社会调查、挂职锻炼类;企业实习类(与专业相关,非教学部门集中组织)等。
三、认定程序
学生通过参加校、院系、团支部各级服务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或个人形式参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并附上图片4―10张(将图片插入WORD文档中),由校团委和院系团委认定结项完成任务,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每名学生每学年最多可获得1学分,此项不超过2学分。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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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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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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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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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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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实践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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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践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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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践 单 位 鉴 定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院 系 团 组 织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校 团 委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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