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1]11号
各院、系:
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于2011年1月10日~1月14日进行,历时5天。参考学生45083人次、考试课程337门、设考场1435室次、参加监考的教师有2870人次、参加巡考的领导、教师达156人次。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各院、系教学秘书积极配合,监考教师尽职尽责的工作,此次期末考试进展顺利。现总结如下:
一、组卷情况
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制卷,并规定了各院、系交卷的时间。
按时交齐试卷的院、系有:政法系、艺术学院、建材系、教心系、机电系、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化生学院。其中经管学院组卷情况较好。
未按时交试卷的院、系有:文学院(全院试卷晚交2天,其中1份试卷晚交12天)、体育系(晚交半天)、数经学院(有2份试卷晚交1天)。
仍有部分试卷采用了旧试卷模板:政法系(1份)、教心系(2份)、化生学院(4份)、计算机学院(5份)、外国语学院(2份)、物电学院(2份)。
本次试卷组卷情况较好,但从考试情况来看,部分课程存在学生考试交卷时间过早的现象,反映出试卷命题存在试题难度过低、题量偏少或试题提前透漏给学生的现象。
以上情况请各院、系务必转达给相关责任人及教研室,严格管理,加强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试卷印制与分卷
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试卷由教务处组织承印。教务处对纸张的选择、印制质量、操作流程、试卷保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把关。整个制卷工作完成地较为顺利。
三、考试及巡视安排
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仍然采用的是一天考三场,各院、系监考教师交叉监考的方式。此次考试加大了巡视和监察的力度:一是由校领导、教务处、学工部、各院、系领导及学工办老师组成的巡视组,对每个考场监考和应考情况进行巡视,主要检查了考场布置是否规范、监考教师到岗及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和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的情况等;二是各院、系成立了由院、系领导或教研室主任带队的巡视组,对本院、系每场考试的考场情况、监考情况进行了全面巡视。
1月10日,省教育厅督导组到我校对期末考试情况进行了常规巡视。听取了教务处关于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的汇报,对部分考场进行了巡视。督导员一致认为,我校的教学常规考试的组织及相关工作安排细致,有条不紊。对考场情况的监控、试卷相关档案材料的组织存档及管理工作特色突出、卓有成效,值得向其他院校推广。
四、考试情况
1.考场布置及规范要求:
针对部分楼栋正在进行改造的实际情况,教务处在考前对安排的考场进行了微调,取消了5号教学楼的考场,尽量提供安静、条件较为良好的教室作为考场。
考场的布置较为合理,基本做到单人单座,但仍有少量考场学生人数较多,显得较为拥挤。
2.应考情况:
考前,教务处和学工部联合对学生进行了考前教育,强调了考试的相关问题,
并且要求各院、系加强对学生的应试教育,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认真复习、诚信应考的氛围。外国语学院、化生学院、教心系、体育系考试情况较好,未出现学生考试舞弊现象。
考试时也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正:
①考试期间有部分考生未按要求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部分考生用借阅证等代替学生证。
②仍有不少学生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且在考试期间未关闭通讯工具。
③考试中有48人出现夹带、抄袭等违纪现象,教务处已把考试违纪情况汇总移交给学工部进行处理,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处分。
3.监考情况:
考试前,教务处要求各院、系组织教师学习《考试工作规程(2009年11月修订)》中关于“期末考试监考及阅卷要求”,并就以往监考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评。
在考试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监考教师能履行职责,严格要求,但也有一些监考教师违反监考职责,存在着缺席监考、迟到、私自请人监考、接打电话等问题。还有部分监考教师管理不严,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导致考场秩序较差,巡视员巡视时发现的舞弊情况较多。本学期教务处仍然将出现违纪舞弊情况的考场反馈给监考教师所在院、系,请各院、系视情况分别处理:对严格管理、发现并按规程妥善处理了违纪舞弊情况的考场的监考教师,各院、系应提出表扬;对管理松懈、巡视员巡视时发现舞弊情况的考场的监考教师,各院、系应提出批评,并要求该教师加强对《考试工作规程(2009年11月修订)》中关于“期末考试监考”的相关规定的学习。
教务处将命题和监考的具体问题反馈给各院、系,请各院、系务必转达给相关责任人,在分类处理的同时,对照监考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望各院、系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重视和组织,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的职能,把好试卷命题的质量关;加强对教师监考的培训和管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监考任务,为迎接新建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务处
2011年3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