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0]79号
各院(系):
为了给青年教师提供展示课堂教学才华的平台,鼓励青年教师认真钻研业务,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特举办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竞赛活动是调动青年教师积极性、激发青年教师自觉性,为教学、科研建功立业的有效载体;是充分挖掘青年教师聪明才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培养拔尖人才的广阔舞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35岁(含35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教龄、符合《教师任教任课规范》(院教[2004第11号])中对任教资格规定的各院(系)在岗专职教师均须参加。
二、竞赛程序
1.各院(系)组成评审组进行预赛。预赛可以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第一、评审组到参赛范围内的青年教师课堂听课进行评选;第二、组织本院(系)参赛范围内的青年教师集中预赛。
2.向教务处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教师名单。各院(系)根据预赛成绩并结合学生和其同行老师的意见,然后按本单位青年教师总数的10%推荐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具体名额见附件5。
3.教务处对各院(系)推荐的决赛教师资格进行复查然后确定最终决赛教师。
4.教务处组织评委团听取决赛教师的参赛课,评出优胜者,具体办法如下:
(1)决赛分文、理科两组进行。参加决赛的青年教师教学内容自选,要求决赛时参赛教师现场介绍课件设计制作、应用情况以及讲解演示课件共20分钟(其中讲解演示课件15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评委再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实名制逐项评分。
(2)总成绩由三方面组成:a、专家评教(教务处聘请专家若干名当场打分)占总分60%;b、学生评教(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占30%,c、教案占总分10%。
(3)要求所有2009―2010年新进青年教师观摩比赛(教务处将在比赛现场考勤)。
三、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1和附件2(体育专业及艺术类专业参赛老师选课内容限制在理论课范围)。
四、时间安排
预赛时间:11月23日~12月10日,各院(系)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决赛的教师,并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推荐表》(附件3)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推荐统计表》(附件4)经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决赛时间:12月25日前学校组织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1.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2.学校对获奖的青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预赛资料由院(系)里存档,决赛者的评审材料由教务处存档,以作本年度教师年终考核和职称晋级的依据之一。
附件:
5.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各院(系)推荐参赛教师名额分配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