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导师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鄂二师院行[2008]112号)的文件精神,经湖北省教学研究室选拔推荐,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聘请以下19位教研员担任我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实践导师:
秦训刚、蒋红森、扈华唯、王志兵、周远方、孙延洲、许晓林、孙旭、李作芳、刘莉、朱万银、甘琼、吴乐年、向莉、刘俊丽、张祖春、方晓波、杨国金、刘合荣
以上指导老师工作量的核定,按鄂二师院行[2008]112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9浏览次数:5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导师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鄂二师院行[2008]112号)的文件精神,经湖北省教学研究室选拔推荐,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聘请以下19位教研员担任我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实践导师:
秦训刚、蒋红森、扈华唯、王志兵、周远方、孙延洲、许晓林、孙旭、李作芳、刘莉、朱万银、甘琼、吴乐年、向莉、刘俊丽、张祖春、方晓波、杨国金、刘合荣
以上指导老师工作量的核定,按鄂二师院行[2008]112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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