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期末试卷存档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24


 

各院、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考试工作规程》中,对试卷的阅卷、存档、管理等均做了详细的要求。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合格评估的专家反馈意见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要求,教务处对试卷的阅卷、存档、管理的要求也作出了适当的调整,请各院、系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关于《学生成绩登记册》

《学生成绩登记册》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调整和更新(见附件1),与老版相比,做了如下调整:

1.增加了“实践教学成绩”栏:课程中如含有实践教学部分,须对实践部分给出成绩,并在总评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如无实践部分,则不需填写此栏成绩,且所占比例填写为“0”。

2.增加了“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栏:系(教研室)主任应对成绩的评定和成绩册的填写规范程度进行审核后签名。

3.《学生成绩登记册》中各部分成绩所占的比例的参考方案如下:

①有实践教学的课程:平时成绩(作业、讨论或测验)占10%、期中测验占20%、实践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②无实践教学的课程:平时成绩(作业、讨论或测验)占20%、期中测验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教师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一定要注意其合理性,其中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二、关于《考试质量分析表》

《考试质量分析表》的相关栏目进行了更新(见附件2),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 《考试质量分析表》应针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而不是分析其总评成绩。

2.因教师登录到清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为总评成绩,因此《考试质量分析表》不能采用由系统直接打印出的版本,而应采用教务处下发的EXCEL版本(即附件2),用于期末考试成绩的分析。

3. 《考试质量分析表》增加了“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栏,要求系(教研室)主任对成绩的定性、定量分析进行审核后对教师的教学、试卷的命题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增加非笔试课程(含非笔试考试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的考核情况说明(见院教[2009]74号《关于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从本学期开始,非笔试课程(含非笔试考试课程和非笔试考查课程)须提供相应的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评分标准等考核情况说明(见《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课程考核前由任课教师交到开课院、系的教学秘书,由开课院、系按专业课、公共课、选修课分类进行存档。 

四、考试相关材料的装订及存档 (见院教[2009]74号《关于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1.笔试考试课程

试卷的档案材料中因增加了《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因此归档顺序调整为:第一部分为试卷封面,第二部分为《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采用更新后的版本),第三部分为《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第四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五部分为《考试质量分析表》,第六部分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B卷及参考答案,第七部分为《考场情况记载表》,第八部分为学生试卷。

2.非笔试考试课程

存档材料为:第一部分为《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第二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三部分为《考试质量分析表》,第四部分为《考场情况记载表》。如有考试光盘、录音记录等,也须存档并配目录。

3.笔试考查课程

存档材料如下:第一部分为试卷封面,第二部分为《课程考核命题报告单》(采用更新后的版本),第三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四部分为《考试质量分析表》,第五部分为试卷及参考答案,第六部分为学生试卷。

4. 非笔试考查课程

存档材料为:《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学生成绩登记册》。如有考试光盘、录音记录等,也须存档并配目录。

 

教师完成阅卷和成绩登录后,要将考试的试卷等相关档案材料整理好后交院、系的试卷管理员存档。试卷管理员在接收试卷前要对试卷等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阅卷和相关材料的填写不符合存档要求的要严格把关,必须进行整改后通过审核方能进行装订、存档。

以上更新过的表格均从本学期开始启用,相关表格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或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200912月更新)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表》(200912月更新)

 

                                                        

                                                          教务处

                                                      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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