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实践教学的目的
培养学生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专业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 实践教学的范围
实践教学涵盖实验、实训、写生、考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上机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研、公益服务实践等。
第三条 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其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审查各院(系)实践教学工作实施计划,审查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资格;
(三)统筹安排学校实践教学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四)检查指导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落实和组织实施学校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校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协议签订、挂牌等;
第四条 院(系)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及职责
院(系)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由院(系)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指定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实践教学各项规定,制定各专业实践教学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确定实践教学场所,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
(三)实习实训前2~3周与基地协商实习实训的安排;
(四)与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共同管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习、实践、生活、安全等,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档案;
(五)对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和监控,按时上报实践教学计划、成绩、工作进展情况及分析、工作总结等材料;
(六)按示范性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要求,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单位,与合作单位洽谈有关事宜,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五条 专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专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组成
各院(系)负责选拔责任心强,熟悉实践教学环节,热爱学生的教师担当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同时,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20名。
(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熟悉并确定实践教学内容,提出实践教学要求和条件;
2、制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实践过程的指导、批改学生的实践活动报告;
3、根据实践教学实际,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方案和修改意见,及时改进教学效果;
4、根据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表现、学习效果、完成情况和实践报告,为学生评定实践教学成绩;
5、实践教学结束1周内完成总结、评优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整理汇总归档,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档案。
第六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院(系)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名单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院(系)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名单
院系名称 |
分管领导 |
工作人员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文学院 |
叶同春 |
13006178604 |
马 英 |
13397197208 |
外国语学院 |
郑 奕 |
62992992 |
周劲松 |
13871150433 |
数经学院 |
梅汇海 |
62352642 |
朱志华 |
13396058889 |
化生学院 |
侯汉娜 |
15827181662 |
周 洋 |
63976296 |
物电学院 |
肖 飞 |
139863677171 |
李志浩 |
15927481619 |
艺术学院 |
邵小孟 |
13277062309 |
邱晏华 |
13437263039 |
计算机学院 |
雷建军 |
15902751882 |
谭 华 |
18971282179 |
经管学院 |
江 维 |
15827239989 |
黄长文 |
15927614448 |
体育系 |
杜振威 |
13971007741 |
彭 颖 |
13477008183 |
机电系 |
王志民 |
13545215898 |
徐小俊 |
62888225 |
建材系 |
顾期斌 |
13871246495 |
刘云才 |
1331795462 |
教心系 |
范丹红 |
62396999 |
张 谦 |
13886157691 |
政法系 |
李志明 |
13387573533 |
李丹娜 |
65057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