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学院发展目标,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学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遵循“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合理设置符合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的岗位,充分发挥各类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凡受聘教师岗位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教研、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
第二条 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努力形成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同步提升、动态协调发展的师资结构。
第三条 岗位类别和比例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教师分类管理设置根据教师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中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4类岗位。其中,教学为主型教师不超过教师人数的70%;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不低于教师人数的30%;科研为主型教师不超过教师人数的10%;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不超过教师人数的10%。
第四条 岗位管理细则
原则上,申报教学为主型的教师近5年在教学质量评价中原则上应达到2次优秀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应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岗位。
一、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
1、教学为主型岗位是主要承担学院专业课、公共课课,同时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岗位。
2、教学为主型岗位原则上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岗位。讲师(八~十级)
(二)教学为主型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教授的在岗教师。
(2)完整地主讲过1~2门公共课或专业课,每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
(3)近5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②作为主编、副主编(前3名)已正式出版教材1本;
③主持(或参与者的前2名)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网络课程建设,或主持精品课程建设。
④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论文1项。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每学年至少完整地讲授1~2门公共课或专业(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总学时应达到每年260学时。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指导本科生实践环节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二级80分,三级65分,四级50分。
(3)在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中达到3次以上优秀,并完成下列选项任务之一:
①主持完成省级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5)。
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③合作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编写(副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④作为省级教学团队或教学平台负责人带领团队成员取得突出教学教研成果。
⑤担任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
⑥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且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
4)负责或参与大学数学公共课的教学梯队建设,有义务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三)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岗位
1、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副教授的在岗教师。
(2)完整地主讲过1~2门公共课或专业课,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
(3)近5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②参编(前4名)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至少1本;
③主持(或参与者的前3名)完成省厅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参与校级网络课程建设,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④校级教师教学比赛获奖者,或学院教师教学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论文1项。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每学年至少完整地讲授1~2门大学数学公共课或专业课(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总学时应达到每年360学时。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指导本科生实践环节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五级40分,六、七级30分。
(3)在聘期教学质量评价中达到3次以上优秀,并完成下列选项任务之一:
①主持完成厅级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级教研(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5)。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③合作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④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⑤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且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
(4)参与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建设,有义务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四)教学为主型讲师岗位
1、岗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讲师的在岗教师。
(2)近5年来,完整主讲过1门课程。
(2)近5年来,指导过本科的实习实践及论文。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
(1)应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3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3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2)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9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
(3)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三年内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次以上。
(4)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5)科研分值不低于10分,且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的第①条,并同时具备②至⑥条之一:
①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②主持或完成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限前3名)。
③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④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⑤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
⑥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在指导教师中排前5名)、省部级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在指导教师中排前2名)或厅局级一等奖1项(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岗位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设置
1、教学科研型岗位是承担专业课、公共课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岗位。
2、教学科研型岗位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岗位。讲师(八~十级)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教授的在岗教师。
(2)完整主讲过1~2门课程(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
(3)近5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4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主持省部级项目或相当项目的研究工作;
③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前2名),或主编教材1部(前2名);
④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⑤主持(参与)(前3名)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主持(参与)(前2名)完成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校级教师教学比赛获奖者,或所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每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承担课程教学的总学时应达到每年160学时;承担指导本科生实践环节和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二级160分,三级130分,四级100分。
(3)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1项且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承担横向课题经费累计达30万以上。
②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③在CSSCI或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论文被SCI、SSCI、A&HCI、EI(源刊)收录1篇。
④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共同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⑤作为省级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成员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⑥担任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著作)。
⑦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副教授的在岗教师。
(2)完整主讲过1~2门课程。
(3)近5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②主持或参与省部级或相当项目的研究工作;
③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前3名),或参编教材1部;
④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厅级成果奖励(排名前3);
⑤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论文1项,或校级教师教学比赛获得者,或学院教师教学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每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承担课程教学的总学时应达到每年252学时;承担本科生实践环节和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五级80分,六、七级60分。
(3)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完成厅级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参加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1项(排名前5),且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开发软件1部;或争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20万元以上;
②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厅级成果奖励(排名前3);
③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④合作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编写(副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⑤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教学科研并重型讲师
1、岗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讲师的在岗教师。
(2)近5年来,完整主讲过1门课程。
(2)近5年来,指导过本科的实习实践及论文。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
(1)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2门课程。
(2)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学时)
(3)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须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4)任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5、科研分值不低于90分,且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具备第①-②条中的一条和第③-⑤条中的一条:
①主持或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②获国家级奖(限前7名),或省(部)级奖(一等奖限前4名、二、三等奖限前3名),或厅(局)级奖(限前2名)。
③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④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⑤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且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三、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
(一)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设置
1、科研为主型岗位是主要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岗位。所承担的科研工作任务要高于教学科研型岗位对科研工作任务的要求。
2、科研为主型岗位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岗位。
(二)科研为主型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教授的在岗教师;
(2)完整主讲过1门课程;
(3)指导过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近5年科研成果达到4)至6)中的一条以及第7)条: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至少完成1项);
(5)横向课题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6)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7)人文社科类:在权威期刊(SSCI、A&HCI等)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或CSCD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理工科类:在SCI上发表1区论文1篇以上或2区论文2篇以上或国内外权威期刊(SCI、EI源刊等)收录6篇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每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承担课程教学的总学时应达到每年100学时;承担本科生实践环节和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二级320分,三级260分,四级200分。
(3)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1项。
②获得国家级(排名前3)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第1)。
③在CSSCI或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论文被SCI、SSCI、A&HCI、EI(源刊)收录2篇。
④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
⑤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不少于40万。
(三)科研为主型副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副教授的在岗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
(3)完整主讲过1门课程;
(4)指导过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5)近5年科研成果达到(6)至(7)中的一条以及第9)条:
(6)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7)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
(8)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9)人文社科类:在权威期刊(SSCI、A&HCI等)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或CSCD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理工科类:在SCI上发表2区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国内外权威期刊(SCI、EI源刊)发表4篇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每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承担课程教学的总学时应达到每年126学时;承担本科生实践环节和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五级160分,六、七级120分。
(3)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②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排名第1)。
③在CSSCI或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论文被SCI、SSCI、A&HCI、EI(源刊)收录1篇。
④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⑤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30万元以上。
(四)科研为主型讲师
1、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讲师的在岗教师。
(2)近5年来,完整主讲过1门课程。
(3)近5年来,指导过本科的实习实践及论文。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
(1)每学年至少承担2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
(2)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44学时,且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科研分值不低于240分,且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至②中一条以及③至⑤中一条:
①主持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奖。
③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④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有3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⑤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社会服务推广型教师岗位
(一)社会服务推广型教师岗位设置
1、社会服务推广型岗位主要承担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任务,且要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2、社会服务推广型岗位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岗位。讲师
(二)社会服务推广型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教授的在岗教师;
(2)指导过本科生的实习实践;
(3)近5年来,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相当成果。
(4)近5年来,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类100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50万元左右,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150万。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承担课程教学的总学时应达到每年50学时;承担本科生实践环节和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二级480,三级390,四级300。
(3)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②在产学研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力以及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
(三)社会服务推广型副教授岗位
1、岗位聘用条件
(1)目前职称为副教授的在岗教师
(2)近5年来,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相当成果。
(3)近5年来,横向课题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100万元。
2、岗位职责
聘期内,应完成如下任务:
(1)承担课程教学的总学时应达到每年64学时;承担本科生实践环节和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工作。
(2)每年完成科研(教研)分数:五级240分,六、七级180分。
(3)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
②在产学研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以及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促进行业发展,业绩突出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
(四)社会服务推广型讲师岗位
原则上不设社会服务推广型讲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期内任务。
第五条 有关说明
1、本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聘期三年,从2017年9月1日起计算,教师在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按此次所聘岗位类型申报。聘期结束后,续聘人员可以申请调整岗位类别。
2、本次教师实施岗位分类管理后,学院同受聘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进行聘期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惩和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低聘、转岗或不再续聘。
3、本细则从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