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579

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教[2010]59号)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院教[2010]6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培养学生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3.通过毕业论文,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

4.通过毕业论文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基本过程训练。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将在第七、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开题、资料准备(或实验)、论文撰写、论文答辩、资料存档等程序。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

1.第六学期末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4版)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14版),各系部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每年7月份上交。

2.建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各系于每年7月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

3.加强学生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各系于第七学期前四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术诚信教育。

4.第七学期前四周完成论文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二)撰写阶段

1.第七学期四至八周,论文选题经指导教师审阅确定后,学生通过资料查阅、社会调查、完成论文的开题报告。

2.第七学期九至十二周,学生在指导教师同意开题后完成文献综述的撰写。

3.第七学期十三至十九周,学生上交论文初稿。

4.第七学期第二十周,指导教师根据指导毕业论文实际进度,填写《毕业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以专业为单位上交教学办。

5.论文初稿要经过至少2-3次以上的修改,学生在第八学期第六周前向指导教师递交定稿及论文原创性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批准,学生上交定稿(打印简装本)3本和论文原创性检测报告1份至学院教学办,做论文答辩前准备。

(三)后续阶段

1.第八学期第七至八周安排第一次论文答辩。

2.第八学期第九至十周安排第二次论文答辩,即优秀论文答辩。

3.每年5月初,论文定稿精装版1本、毕业论文材料册精装版1本和论文原创性检测报告1份,经指导教师审核、各专业审核汇总,上交教学办存档。

4.每年5月推荐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教务处,按本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0%评选、推荐并上报。

5.每年5月底,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

6.教学办完成材料审核归档。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培养方向,能达到专业综合训练的目的。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与本专业相结合,要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尽可能多地反映本专业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科生选题要求,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又要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创新,多选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实践型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比例应高于80%

4.各系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建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选题库由专业负责人主持拟定并审核建立,选题库年更新率不能低于60%

5.毕业论文选题库确定后,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学生也可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6.毕业论文(设计)应每生一题。如某一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多个学生共同承担,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独立完成任务。此类题目须经专业负责人严格审核。

7.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向学生公布后,学生进行选题,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自拟、自定的选题应予注明。

8.毕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者,应重新报各专业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在学院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一)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毕业论文(设计)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任组员,秘书由教学办担任。

组长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副组长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落实,协调解决论文撰写与答辩等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答辩和综合成绩的评定与总结,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组员工作职责:协助组长做好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安排,论文选题的审核,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是否符合预定计划,组织论文答辩,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与总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整理、汇总与审核,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秘书工作职责:负责与教务处实践科的联系与协调,协助处理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管理事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汇总存档,接受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

(二)系(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1.成立系(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

各系(教研室)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要求成立各系领导小组,负责本系专业论文管理工作。

2.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按教务处相关规定选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18,师资不足的,可以聘请校内外具有专业背景的、符合学校对指导教师要求之规定的优秀教师。

3.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4.严格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开展论文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开展论文工作,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评价体系开展论文工作,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材料,严格遵守学校的其他规定。

(三)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1.指导学生选题,撰写开题报告,撰写文献综述和撰写论文。

2.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填写不少于4次指导记录,并指导学生参加论文答辩。

3.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性评分标准》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审意见。

4.按时保质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档材料。

(四)论文答辩小组管理工作

1.成立答辩小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同“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论文答辩工作。各系(教研室)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成立一个或多个论文答辩小组,论文答辩小组要求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人数不少于5人。

2.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设计)须按计划完成,并经院、系资格审查小组(同“院、系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且无违纪违规行为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3.答辩小组负责本组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生陈述、提问及回答的形式以公开方式开展论文答辩。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应不少于3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答辩论文有一定联系,并具有一定质量。学生应针对答辩老师的提问作出回答,在学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答辩老师应有适当的追问。

4.答辩小组负责本组论文成绩评定。答辩小组就学生答辩情况提出评审意见,给予答辩成绩,答辩小组组长写出评语。对于未能通过答辩的学生,答辩小组要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建议,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论文指导教师。

五、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应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在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工作作风和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

1.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只能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者,须经院长批准。外出时间超过两周者,应由各系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能超过8人。

4.指导教师既要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又要指导学风,特别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品德。

5.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六、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必须做到: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超过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规范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包括以下内容:(1)封面;(2)论文原创性说明;(3)文献综述与参考文献;(4)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5)目录;(6)正文;(7)注释;(8)主要参考文献;(9)致谢。

2.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与排版打印必须严格参照学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必须用计算机打印。

3.文献综述要求:文献综述的撰写参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写作要求》。

4.文字要求:语言流畅,图表清晰,技术性错误不能超过千分之一。

5.曲线图表要求: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等不准徒手作图,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采用计算机或用手工绘制。

6.份量要求: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不少于8000字符。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结构评分方法:先由指导教师评定出论文成绩(以百分计),而后由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评定出答辩成绩(以百分计),最后由系(教研室)结合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0%)和答辩成绩(占60%)评定出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同时记百分制成绩和等级成绩,等级成绩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指导教师的成绩评定,按照百分制,分五个方面评定:(1)选题与开题报告(满分10分);(2)文献综述的写作(满分10分);(3)学术水平(满分30分);(4)研究能力(满分30分);(5)写作、提炼能力(满分20分)。

答辩小组的成绩评定,按照百分制,分四个方面评定:(1)答辩中学生的表达能力(满分15分);(2)答辩中学生回答问题能力(满分15分);(3)论文的规范性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20分);(4)论文的学术水平(满分50分)。

凡有抄袭、剽窃现象者,经认定属实,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系应按专业、分班级、按学号归档论文资料,上交学院教学办。归档资料(含电子档)包括:

1.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14版);

2.各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册”与“毕业论文(设计)题名册”;

4.毕业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

5.学生论文精装本1册、毕业论文材料册精装本1册和论文原创性检测报告1份;

6.班级论文成绩总表;

7.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实践教学办集中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三年。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按学校规定送交教务处。

十、其他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办法(试行)》(院教[2010]60号)文件,在当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单篇质量和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和存档情况进行评估。

2.其他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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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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