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 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 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 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 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 不论什么原因, 凡自行涂改、 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报到证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六点: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如不慎将报到证遗失,至少会产生以下后果:
1.上户口的时候除了有户口迁移证外必须有报到证,否则就上不了户口,将成为黑户;
2.无法查询自己的档案或提取自己的档案;
3.没有参加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公务员、村官之类的报名资格;
4.无法计算工龄。
二、报到证和档案的去向
报到证关系到档案的邮寄和户口的迁移,请已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在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和办理相关的落户手续。报到证和档案的去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if !supportLists]-->1. <!--[endif]-->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托管,报到证和档案统一由就业办移交到该托管中心;
<!--[if !supportLists]-->2. <!--[endif]-->已与教育局签约的资教生,统一免费托管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证和档案统一由就业办移交到该托管中心;
<!--[if !supportLists]-->3. <!--[endif]-->在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报到证和档案统一由就业办移交到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
<!--[if !supportLists]-->4. <!--[endif]-->考取研究生的没有报到证,档案以机要的形式寄到考取的学校;
<!--[if !supportLists]-->5. <!--[endif]-->派遣到单位或回原籍的,档案按报到证上的单位进行邮寄,报到证上的地址即为档案的地址。
三、改派需携带的材料
(一)改派到单位的所需材料:
1. 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合同;
2. 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或托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上公章,或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或托管部门开具的A类接收函;
3. 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4.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5. 毕业证复印件。
(二)改派回原籍所需材料:
1. 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 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
3.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的,此材料可免);
4. 毕业证复印件。
(三)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遗失声明中必须声明原报到证号作废,报到证的号码也必须登出;
2. 毕业证复印件。
(四)结业生需打报到证:
结业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四、改派的时间
1. 就业办统一办理改派手续的时间为6月30日以前;
2. 领取新的报到证时间7月2日。
3. 错过统一改派时间的,请9月1日后到就业办自行办理改派手续。
4. 毕业超过两年的,将不能办理补办报到证或改派手续。
需改派或补办的学生按照文件要求需带齐以上材料后到学校就业办填写《报到证申请表》后,然后携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办理新的报到证。新的报到证领到后到凭新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换户口迁移证。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