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决议
2010年5月28日至29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大会原则同意实施办法中关于教代会组织领导、职权、教职工代表、组织制度与工作结构的确定,通过本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健全和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会议决定,根据各位代表意见,先试行,以后逐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