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62


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各教学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工作,促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二级教代会质量,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现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二级教代会报告制度

1.报告的时间和形式。凡召开二级教代会的单位,须提前一周由二级工会向校工会以书面形式递交请示,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二级教代会闭会后,10日内由二级工会向校工会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告,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代会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2.请示内容

(1)会议的指导思想;

(2)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3)会议的议题;

(4)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3.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会议议程;

(2)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及结构比例情况;

(3)行政及专题工作报告等;

(5)需要提交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改革方案、各类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等;

(6)重大方案表决方式;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请示回复。校工会收到二级工会的请示后,在一周内向报告单位作出书面意见反馈,对请示内容提出同意与否或修改意见。必要时校工会可直接深入二级单位予以具体协商指导。

5.报告建档。各二级工会要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校工会对二级工会上报的二级教代会报告内容将建立档案资料库,以备查用。

二、二级教代会几点工作要求

1.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已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单位必须坚持每年在年初或年底召开一次例会的制度。

2.二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起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积极争取二级单位党总支和行政的支持,使二级教代会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在促进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当年召开例会的单位,二级工会也应提前报告不能开会的原因。

4.新建学院在建立二级工会组织的同时要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

三、完善二级教代会考核制度

1.建立二级教代会考核通报制度。校工会拟将二级教代会报告和召开情况纳入民主管理工作的范围,每年通报一次全校二级教代会的执行情况。

2.对于未执行二级教代会报告制度,且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二级教代会的单位,校工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代会召开申请表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代会情况报告表

/file/file/20141211/20141211170552_63454.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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