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快中央和省级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472

鄂二师院办〔2015〕7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关于加快中央和省级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学校2015年部门预算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批复,已于3月10日下达校内各单位,其中2015年中央和省级项目预算已通过预算簿、财务处网站、报账员群等方式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均可自预算下达之日起开支。目前,全校14个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总额度2213.42万元,已使用6.95万元,占0.3 %,低于预算月度执行进度。为促进各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年初制订并经上级批复的《项目申报表》中的预算项目执行,有计划、分步骤地使用项目经费。

二、迅速开展新增资产配置工作,启动政府采购,力争2015年中央和省级项目政府采购在10月底前全部到位,确保年底前各项目经费中的资本性支出经费全部支付完毕。各项目负责人接到本通知后,应将全部年度资产配置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要对照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主动与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沟通,共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确保中央和省级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协同创新、省级重点学科等重大项目建设,实行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分季度听取、研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通报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每季度初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校长主持,分管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四、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督办。各项目负责人、财务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范、高效地使用项目经费,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行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学校每季度末将对各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五、2014年省级项目经费因省财政厅尚未批复结转,暂时不能安排使用。一经批复,财务处要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附件: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

额度

已用

额度

余额

项目负责人

1

201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

254.33

0.00

254.33

肖 明

2

201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

467.09

0.00

467.09

曾国平、王超、夏力

3

2015年楚天学者计划

28.00

0.00

28.00

张 ?

4

2015年高校辅导员奖励项目

23.00

0.00

23.00

刘儒国

5

2015高校科技能力创新工程

26.00

0.00

26.00

张红梅

6

2015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建设专项

60.00

1.18

58.82

熊华生、盛银花、夏 力

7

2015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

200.00

4.37

195.63

熊华生

8

2015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18.00

0.00

18.00

张红梅

9

2015省战略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20.00

0.00

20.00

王 超

10

2015青年教师国际交流计划

8.00

0.00

8.00

乐三明

11

2015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

300.00

1.40

298.60

杨 莉

12

2015在汉部委院校对口支持地方高校合作计划

90.00

0.00

90.00

郭跃进、夏力、张?

13

2014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金

20.00

0.00

20.00

刘儒国

14

2015高校春季国家奖助学金

699.00

0.00

699.00

刘儒国

合 计

2213.42

6.95

2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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