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能 | 职 责 |
国际交流合作 | 1.执行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归口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起草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规划、涉外规章制度;负责国际化发展目标的实施与考核; 2.协调全校外事活动,商签国际交流合作协议,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3.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事务的管理;负责因公出国护照、签证的办理与管理;负责校级因公出国(境)计划的拟定与实施;负责外事接待活动管理与服务; 4.负责外籍教师与专家的聘请、报批、外事管理和生活服务;负责引智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 5.负责中文国际推广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国际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的选拔、派遣、管理与服务; 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开发、管理、监督与服务; 7.负责教职工海外研修项目的开发、申报、管理与服务; 8.负责学校主办(承办或联办)的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 9.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10.学校交办的其他涉外事务。 |
港澳台交流合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1.执行国家有关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归口负责学校对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 2.拓展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商签交流合作协议;负责港澳台地区重要出访、来访的策划和组织; 3.负责教职工因公赴港澳及赴台审批、证照、签注办理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赴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项目的开发、申报、管理与服务。 |
双向留学 (国际教育学院) | 1.负责在校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归口管理,学生出国(境)的审批、服务、行前教育和安全培训,数据采集和分析等; 2.负责来华留学的归口管理;制定国际学生和港澳台籍学生教育总体规划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来华留学教育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学籍、学位、思想教育和入学教育、来华离华手续等日常管理; 4.组织协调教学(培养)单位制订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趋同化管理原则规范开展国际(港澳台)学生管理; 5.负责国际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管理; 6.负责国际预科项目的开发、管理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