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级单位:
由于我校教代会推迟召开,新的医疗管理办法还未出台,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全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安排如下:
1. 2009年离休人员及癌症病人住院的医疗费用按正常程序申请报销;
2. 为解决我校老同志的医疗费用问题,退休人员门诊和住院费用可预支50%,手续在校医院办理;
3.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的大病重病医疗费用问题,在职员工住院费用可预支50%,手续在校医院办理;
4. 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待新职工医疗管理办法出台后再另行通知(2009年的跨年医疗费用2010年开学后可以报销);
5. 医疗费用报销及预支手续办理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月18日――1月19日:阅马场;
1月20日:虎泉;
1月21日――1月22日:新校区校医院。
办理手续的人员请携带病例、发票、发票清单及双处方。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医院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