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教学〔2009〕9号《关于评选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基层民主推荐,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投票选举,报主管院领导审核,张克华、尹德蓉、施旭三位同志被拟定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全校师生对张克华、尹德蓉、施旭三位同志被拟定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有关意见,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纪委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0年1月8日――2010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设立专线电话,电话号码87943919、13971261225(校纪委),87943902、13507192077(人事处);公示信箱设在行政楼东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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